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14 21:51:42 阅读量:
(通讯员 刘世文 李红玉)旬阳县检察院 针对律师们提出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对症下药,规范检察干警司法行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该院坚持从自身找原因、寻对策,积极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严格执行“侦查阶段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等规定,明确要求对案件在检察环节律师会见中的申诉和控告,控告申诉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完毕,对情况属实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纠正,并将审查处理情况书面答复律师;对情况不属实的,要书面答复律师并做好解释工作。加强律师接待规范管理,专设“律师接待室”,明确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提供律师阅卷服务,原则要求即收即办,不能即时安排阅卷的,按照规定在3日内确定阅卷时间。借助统一案件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电子阅卷、速拍、扫描、复印、电子卷宗拷贝和打印等多种阅卷方式,开展电子卷宗、刻录光盘等服务活动,实现律师阅卷数字化、信息化。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