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14 16:42:11 阅读量: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确保司法公正。检察机关作为改革主体之一,面临司法体制改革的机遇与挑战,可以顺势而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也必须要以更高的标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在此背景下,瞄准“全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全检化”的目标,抓住“建设、应用、管理”的核心,紧紧围绕业务需求导向,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强力部署推进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才能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化、智能化、现代化支撑。
一、以理念创新为引领,全面实施检察信息化的发展战略
推进检察院信息化的建设,必须以转变理念为先。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大大提升了人类探索未知、塑造未来的能力,也给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我们必须转变理念,主动拥抱现代科技,借力新兴科技的发展,积极适应信息化社会建设趋势。一是牢固树立大信息化理念。坚持把信息化思维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在各信息化项目上,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监督考核,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二是牢固树立“信息化+检察”理念。坚持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边建边用,建用并举,依托信息化平台,全力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公文传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的应用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信息数据资源对司法办案的引领及促进作用。三是牢固树立大数据理念。智慧检务的关键是“智慧”,而智慧源自“数据”,无数据不智慧。数据才是信息化的财富,“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特征之一就是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没有数据,一切“智慧”都谈不上。牢固树立大数据理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
二、以信息基础设施为依托,着力夯实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根基
在信息时代,网络空间逐渐成为与现实社会并行的一个虚拟空间,检察机关身处于这股时代的洪流中,势必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在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领域中的渗透和应用,完善检察机关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刻不容缓。
(一)网络体系建设
对于信息化建设,基础网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础网络的设计规划将决定着检察院信息化的整体框架,所以基础网络的高标准要求将至关重要。在建设的总体思路上要树立“规范统一”的思想,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管理,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力求建设规范、有序、高效率,不重复、不浪费,运转良好、快速、保密。
检察院的基础网络体系包含内网和外网两部分。内网用于检察院OA办公应用和上下级单位业务专网互联,外网用于日常互联网访问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