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释法说理 瘾君子当庭认罪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26 11:32:50 阅读量:

  (刘庆民 通讯员:牛亚军)代表国家出庭公诉,指控揭露犯罪,教育挽救刑事案件被告人,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柞水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开庭时充分释法说理,促使一名吸贩毒人员当庭认罪伏法。

被告人陈某长期毒瘾缠身难以自控,多次被相关部门强制戒毒后依然复吸。2018年1月份,陈某在陕西省柞水县城北关遇到吸毒人员金某时,应金某要求将自已所吸食的毒品海洛因卖给其吸食后案发。在庭审现场,公诉人分别从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构成、危害、启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特别是谈到毒品的危害及本案的启示时,公诉人将被告人陈某吸毒前幸福的家庭生活与吸毒后的困难生活进行对比,将父母及妻儿的期盼进行转达,让陈某羞愧难法,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痛改前非。鉴于陈某当庭认罪服判确有悔改表现的实际情况,2018年6月25日,柞水县人民法院从轻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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