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阴检察:落实四项举措,深化案件质量评查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25 14:57:01 阅读量:

2018年以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精准定位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多措并举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强化办案人员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

建章立制,统一评查标准为确保评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权威化,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纪检组长和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工作方案》。在工作中,将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纳入评查队伍,由案件管理中心负责评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落实工作。统一评查标准,确保评查效果。

交互评查,改进评查方式。该院强调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办案人员互相评查、业务部门交叉评查与案件评查小组全面评查相结合;网络评查与纸质卷宗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查活动。对所评查案件,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撰写评查剖析报告,赋予办案人员充分参与监督管理的权利,防止案件“先入为主”,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

点面俱到,规范评查程序该院将季度评查、年度评查与不起诉、不批捕等重点案件评查结合开展,要求每季度至少抽取4件案件开展评查,评查范围覆盖每名承办检察官,建立起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对评查的案件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检查、评定,确保不遗漏每一办案环节。

聚集整改,确保评查实效。在工作中,该院要求评查人员敢于“亮剑”,全面分析、客观评价。对发现法律文书书写不当、排版不规范、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承办人立行立改;对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借鉴标准,通过“评查-整改-再评查”,达到“查出一个问题,杜绝问题再次发生”的目的。同时,评查结果也将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员额检察官年终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倒逼办案人员树立办案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通讯员:张莉)编辑:李思科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