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13 17:22:00 阅读量:
(刘庆民 通讯员:关薇)2018年6月11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就本辖区杨峪河镇赵湾社区、银明村非法养殖造成环境污染案召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监督约谈座谈会案,会议约谈了杨峪河镇政府、商州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和区检察院民行部全体干警。
2018年5月,商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在调查中发现杨峪河镇赵湾社区、银明村村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居民区附近开办养鸡场,养殖排泄物长期裸露堆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为尽快解决污染问题,商州区检察院召开约谈座谈会案,邀请杨峪河镇政府、商州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协商问题解决方案。会上各行政单位就本单位的职责、处理办法均发表了意见并表明态度,表示一定按照职责要求尽快解决问题。
赵明元副检察长表示:此次参会的各家执法单位都有保护森林生态的法定职责,应切实肩负起应有的责任,拿出职能部门应有的态度,针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坚决彻底进行查处,依法勒令违法行为人对受损林地进行恢复,同时查找机制中的漏洞,补齐管理上的短板,让执法不再缺位,监管不再乏力,确保对社会、对公众有一个圆满交代。商州区检察院将站在代表全体市民最广泛利益的角度,继续对事件进行监督,目的不是简单追责,而是希望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