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06 16:30:13 阅读量:
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父子、翁婿合伙盗窃案件,为贪图不义之财,怀着侥幸心理,不惜以身试法,结果父子、翁婿均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柳某,山阳县户家垣镇人,因闲来无事,见其家附近高速路标段施工工地有钢筋,便产生盗窃之念。2018年5月5日17时许,柳某与其父亲、岳父商量去工地偷些钢筋以便今后盖房使用,其父、岳父均同意,趁雨天工地施工停止无人之机,三人开着柳某的长安之星面包车,携带断线钳窜至水阳高速LJ-9合同段九里坪左家弯大桥施工工地,其父望风,岳父帮忙搬运,盗窃桥面施工用的两卷直径10毫米的圆钢215公斤,在行窃过程中发现桥面放置有一大木箱,木箱里放置的是施工用的电焊机、电锤、切割机等工具,嫌疑人柳某认为这些工具将来盖房均有用处,便用随身携带的断线钳剪断木箱铁丝锁环,将木箱内施工工具全部搬运到其车上,后逃离现场。结果其行为被该路段一工人发现报警。警察在其家门前停放的车辆上搜出了所有被盗物品,侦查中连同其作为盗窃使用的作案工具面包车亦全部被扣押,柳某、其父、岳父三人均被送进看守所,由于其两位父亲认罪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对二人已取保候审。但嫌疑人柳某作为本案主犯,且盗窃数额较大,近日已被依法逮捕。柳某为贪图不义之财,头脑发热,不计后果,不仅未得到丝毫利益,反而使自己车辆被扣押,身陷牢狱,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等待他的还有法律的严惩。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王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