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检察院:双向说理对不捕案件引导侦查取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9 17:54:43 阅读量:

 (通讯员刘秀娟) 近年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坚持落实双向说理工作机制,尤其是对不捕案件进行充分说理,向公安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或者与侦查人员交换、沟通不捕意见。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证据不足不捕案件的引导侦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加强与侦查人员、侦查机关的交流。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对不捕案件必须从犯罪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向侦查人员进行全面阐述,使侦查人员充分了解不捕案件在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补充侦查的方向;分运行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研讨不捕案件的原因,共同分析不捕案件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

二是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为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消除被害人及其家属对检察较高的不理解和误解,该院积极邀请被害人聘请的律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2017年,该院办理的李某涉嫌强奸张某某一案中,被害人的家属多次到检察院询问案件处理结果,并表示若该院对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他就向有关上级部门进行控告申诉,还要对社会进行报复。该院在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当天,便积极邀请被害人家属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进行会谈,详细解释了审查的情况并提出了对该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法律依据,并要求公安机关针对补充侦查提纲尽快核查,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也对案件事实、证据和补充侦查计划等发表了意见。经过数小时的倾心说理,被害人家属备受感动,主动放弃上访,对该院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也表示理解和信服,且给该院写了感谢信,极大地提高了该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执法公信力。

三是加强引导侦查取证的力度。在向公安机关送达《不批捕理由说明书》的同时,必须附上《补充侦查提纲》,着重从证据锁链的严密性方面进行分析,从证据环节着手,提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按照提纲继续补查取证,一旦补证落实,督促重新报捕。

审核人:李红玉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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