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9 17:50:50 阅读量:
近日,从《关于表彰西部法制报社2017年度优秀通讯员的决定》西法报字[2018]第07号文件知悉,岚皋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陈宏佑同志被西部法制报社评为“2017年度优秀通讯员”。
2017年,岚皋县检察院新闻宣传工作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新闻敏感性,发掘检察新闻线索,及时准确地宣传检察工作中的亮点、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努力塑造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尤其办公室主任陈宏佑同志更加注重宣传稿件的质量和效果,由他采用的新闻稿件在各类媒体刊发200余篇,其中队伍建设工作纪实《检徽映红岚河畔》被《陕西检察队伍建设》刊物采用;创品牌工作经验《“民生检察”赢民心》被《西部法制报》刊载;《岚皋检察:走近老党员宣讲十九大》被《检察日报》刊载;新闻宣传作品《陕西岚皋:打造“民生检察”品牌升级版》荣获“岚皋新闻作品奖”二等奖,为展现岚皋检察工作,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者: 张倩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