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9 10:30:59 阅读量:
为了适应检察工作的发展,进一步搞好检察工作。近日,洛川县检察院民行部派民行干警参加了市院组织的为期四天的无人机应用培训。
培训课上,专业培训师首先向检察干警播放了无人机在检察工作中应用的视频,使检察干警倍受鼓舞,增强了搞好检察工作的信心。
随后,培训师利用课件加入视频和图片向检察干警讲解了无人机的理论知识,还带领检察干警到西安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进行了实际演练,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让民行检察干警们快速高效地掌握了无人机应用知识。
无人机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取证利器,它的运用将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为检察机关办理好案件,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白莉 编辑:张阿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