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检察院:“四个四”工作法将案管工作落在实处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9 09:42:19 阅读量:

 近年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加大案管监督、管理和服务这些基础职能的同时,大力加强案管的参谋职能,通过对案件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深度研判,为院领导提供更为科学精准的决策依据,为各业务科室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源,即:打造四个四工作机制,创造新亮点,从而推进该院案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夯实四项措施,强化监督职能

一是实行监控、评查案件记录表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填录质量通报制度。三是落实送案审核制度。四是积极延伸工作触角。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业务部门办案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不规范等情况,建立对退补理由和延期依据进行必要性审查的监督机制。

二、落实四项工作,发挥管理职能

1、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大评查力度,积极构建科学评查工作机制,切实担当起监管责任,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涉案财物监管工作。一是管理主体专门化。二是管理节点全程化。三是管理行为制度化。四是管理方式常态化。3、检察业务统计工作。案管中心统计人员每日进行统一业务软件与统计软件的数据导入,在导入中履行监控职责,查找承办人在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并记入工作日志。汇总后,与承办人形成联动机制,即时反馈即时改正,防止错误因延误而遗漏。4、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把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切实履行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等内容的审查、审核职责。确保每一项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完整、准确;法律文书规范、严谨。

三、撰写四种报告,发挥参谋职能

依托案件管理中心数据管理、信息集成的优势,通过撰写四种报告:以体现数量为主的业务月报,以体现质量为主的督导报告,以及时见长的案管快报,以深入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