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4 09:36:30 阅读量:
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了涉嫌强奸犯罪的程某。犯罪嫌疑人程某,刚满十八岁,已经是一个有抢劫犯罪前科的人,经过近两年的劳动改造,仍未改变其人性卑劣的一面,刑满回家后,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便以谈恋爱为名,引诱未成年人、在校女学生与其交往,与多名女学生发生性行为。
2017年10月至案发以来,在与受害人黄某某交往中,将黄某某引诱至山阳县漫川镇一山上强奸,后受害人非常害怕,吓得在学校不敢出校门,因嫌疑人经常去学校骚扰,受害人认为嫌疑人人品不好,不愿和其来往,嫌疑人便多次给受害人发微信,以语言相威胁。在2018年2月寒假期间,嫌疑人见受害人放假在家,便撵至其住处附近,发威胁信息让受害人出来和其见面,受害人不断求饶,然嫌疑人仍肆无忌惮的扬言要叫人去砸其家,并说:“只要你活一天,叫你每天都难受”等,迫使受害人和其见面,见面后程某强行将受害人拉上车,带至郊外,用殴打和恐吓等手段强行将受害人逼至旅馆实施强奸。嫌疑人作案时还未满十八周岁,小小年龄竟如此胆大妄为,可见其法律意识之淡薄,除此之外还曾引诱两名初中女学生和其发生关系。一些学校在教学中只重视教学质量的提高,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律意识教育重视程度不高,致使一些未成年学生对事物辨别和自我保护意识差,易受不良思想的影响,产生了一些不良习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青春时光正是人生学习知识和技能的黄金时期,美丽的校园是给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的基地,但仍有未成年人不珍惜这一切,虚度时光,有的甚至锒铛入狱。本案的教训深刻,受害人因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使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不能继续完成学业,而犯罪嫌疑人程某已再次身陷囹圄,真是“时光浪荡已成殇”,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王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