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8 17:50:18 阅读量:
根据市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调查研究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以检察实务研究为主线, 搭建调查研究平台,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工作, 不断提升我院干警检察理论研究水平。
明确调研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我院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关于下达2018年调研宣传及《检察信息》基本任务的通知》,将调研任务落实到人,要求每位干警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并将调研任务完成情况与干警年终考核、绩效工资等挂钩,不仅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参与调查研究的积极性,也让每位干警认识到这次调研活动的重要性。
突出工作重点,把握研究方向。鼓励干警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热点、难点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等检察改革的重点问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调研题目,并将2018年全省政法系统重点调研题目提供给相关业务部门,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
注重研究质量,抓好成果转化。强化实务调研,注重抓调研工作质量,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调研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内在动力,增强发现并分析问题,关注并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从增强调研的实效性,而撰写出具有一定的科学含量和应用价值的调研成果。并将好的调研成果在本院组织学习后,向市院《法律政策研究专刊》、新媒体等推荐,争取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成果给予及时的宣传和有效的运用于指导实践。(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李宗叶)
编辑:刘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