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2 17:38:54 阅读量:
(通讯员杨军)旬阳县检察院“三项”措施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领导重视。院领导安排案管办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规定,提高干警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思想认识。二是规范管理行为。案管办制定了该院赃证物管理工作台账以及移送清单及相关表册,制定了《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赃证物管理制度》,并将管理流程图和制度上墙,规范开展赃证物管理工作。三是强基础重管理。该院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赃证物保管室的设施设备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增加了赃证物保管专柜、电脑、物证箱等相应装备,从硬件软件上保障案件赃证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加强内部监督。在接收赃证物时,严格办理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手续,对涉案物品逐一核对实物登记造册,落实管理人员责任。对涉案款及时移交财务部门进行专款管理,案管部门复印票据进行备案审查监督。不定期由该院纪检监察室和案管办组成清查小组,对涉案款物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自侦部门监督管理,核实每一笔款项是否开具正式发票,款项是否存入该院案件款专户,有无不开票、开具临时收据、未存入专户的情况。落实承办人员工作职责,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适时报告检察长。近日,该院案管办对2013年以来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案件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进行细致对照检查,五年来入库公安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32.7万余元,移送涉案赃证物品2249件,随着案件提起公诉后,均进行出库并随案移送县人民法院。对本院自侦部门案件暂扣款246.8万余元,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除返还案件当事人19.3万余元外,余款全部上缴国库。多年来,本院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无遗失、无差错、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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