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2 14:26:51 阅读量:
2017年,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西安市公租房新政策,对三年内新毕业的大学生不再进行公租房申请资格审核,且省内、省外高校新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时,新毕业大学生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即可直接办理分配入住手续,入住公租房。全部申请过程不需缴纳任何费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新政策、新信息掌握不到位之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借机骗取钱财。近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利用办理公租房实施诈骗的案件。
2017年9月,被害人程某等四人为了给自己的子女办理公租房,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隐瞒了申请公租房不收取任何费用这一新政策规定,还声称其认识房管局领导,其所办理的公租房五年后可卖出,但需要一定的办事费用。被害人程某等四人信以为真,随即每人交给刘某一万元人民币。后四名被害人知道真相向刘某讨要之时,刘某四处躲避,仅返还少量钱款。四名被害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被抓获。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西安市为建成国家中心城市,己开展诸多惠民政策,公租房全部审核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及时关注国家机关通过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不要偏听偏信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和互联网发布的所谓“公租房五年可购买”的虚假信息,谨防被骗。
作者: 刘晓溪 郭超 编辑:张阿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