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旬阳县检察院公开检务助推公平公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6 15:14:41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刘世文 吴玟萱)近年来,安康旬阳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部署,积极推行检务公开,实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形式多样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发案单位代表等座谈,在听取意见中宣传检务公开。采取制作宣传图板、设置宣传专栏和印发宣传小册子等方式,上街、下乡举办举报、信访和民行检察工作宣传日、宣传周活动,举办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展览。采取建立检察院门户网站,向媒体投稿,播放电视新闻等方式,及时报道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大型活动和先进人物事迹等。

内容全面化。坚持半年、年终向人大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汇报,经常邀请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检查工作。在受理控申、举报时,将“举报须知”、“申诉须知”、“国家刑事赔偿规定”等告知控申、举报人。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时,向其提交自侦案件立案标准、立案范围等资料。在向公安机关送达《不捕理由说明书》时也送达案件被害人。要求办案人员在初查案件时必须填写《自律卡》附卷。要求办案人员在询问证人、被害人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发放《告知卡》,告知其在侦查或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纪检监察人员到发案单位发放《回访卡》,宣传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硬性规定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等。邀请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公开处理重要涉检信访案件。在看守所、拘留所设置宣传栏,宣传驻所检察职责,规定每星期一为驻所检察官接待日,接待在押人员亲属法律咨询,受理控告申诉。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揭露犯罪,宣传法制。在办公楼前设置电子显示屏,方便来访群众了解检察机关职能、职责。

措施制度化。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检务公开职责任务。实行首问责任制,规定接访第一人在妥善处理来访者诉求中宣传检务公开。实行告知负责制,强调询问证人、被害人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第一人,是告知其在侦查或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限时结案制,严格要求各业务部门必须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实行绩效考评制,通过半年、年终总结,依据干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含检务公开)兑现奖惩。实行办案与追赃责任终身追究制,承办人对办错案和不规范追缴赃款终身负责。实行检务督察制,其中包括对各部门推行检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察,如是否填写自律卡、发放告知卡等,以促进检务公开深入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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