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创造性运用“三项机制” 激励干警担当实干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8 14:28:26 阅读量:

    为提升全院干警在“中心工作创品牌、自侦案件上台阶、窗口业务出精品、整体工作进位次、检察队伍树形象”五大重点工作中开拓进取的动力,激发干警迎难而上、创先争优的活力,增强干警立足岗位、积极履职的压力,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项机制”,并结合本院实际创造性出台了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诸多工作措施,激励全院干警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担当实干。

一是结合鼓励激励机制进行科学、民主的绩效考核。结合“三项机制”鼓励激励机制,该院配套出台了《2017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激励办法》《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指导意见》,将各项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取得实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量化标准之一,根据各科室局及干警个人开展各项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评优选先和全县目标考核奖金、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再分配进行挂钩,打破以往在目标考核奖金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分配方式,从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形成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警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

二是灵活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保障干警创新突破在脱贫攻坚、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品牌创建、“两率两度”提升以及石泉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三下”活动等践行群众路线的工作中,鼓励干警不拘一格、不囿陈规,大胆创新。支持改革探索、推崇创新突破,让每个干警都有“只要肯探索,不怕犯错误”的心理保障。通过灵活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干警创造性地解决工作思路和采取措施,在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迎难而上,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警没顾虑、有舞台。

三、结合能上能下机制明确员额检察官“进出”标准。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该院始终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来办案,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把完善和落实权力清单作为重点,根据不同层级检察院办案职责、不同业务类别的性质和特点,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授权范围。按照新的运行机制制定对员额制检察官的考核评价标准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评,根据考评结果予以相应的奖励或惩戒,让入额者真办案、有压力、不懈怠。建立科学的员额退出机制,对于离开办案部门、不办案或能力素质不胜任、业务考核不达标的,或者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尽责的,及时退出员额。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量体裁衣”“本山取土”的方式创造性地运用“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了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凝聚出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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