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6 11:34:23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重点抓好监所内刑罚执行日常监督的同时,注重推动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重心由定期专项检察监督向常态化检察监督转变,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日常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和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意见或建议,促进社区矫正行之有效。
一是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该院院注重坚持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上下半年监外考察,采取不打招呼先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再查看社区矫正档案的方式,对全县11个司法所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敦促整改,并对全县范围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将协作配合与跟踪督导相结合。坚持每月与县司法局进行信息通报,进行基础数据交换,紧急状况下及时通报,做到信息共享。同时,坚持每季度与县司法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交流,统一认识,强化跟踪督导,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将入教仪式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每月参与司法局的入教仪式,在入教仪式上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期间的相关禁令,提升被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
四是将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相结合。近三年,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初查了5件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2件。同时,在司法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讲座,通过一系列的生动案例为社区矫正监管人员敲响警钟,敦促他们认真履职、从严执法,杜绝人为的脱管、漏管、虚管,有力维护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