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31 11:26:21 阅读量:
我院侦查监督科荣获榆林市“青年文明号标兵”集体称号。按照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兵”的总体要求,我院侦查监督科立足自身的工作,结合实际,在提高青年干警素质、弘扬职业文明、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不断创先争优,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被榆林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授予“2016年度榆林市青年文明号标兵”荣誉称号。
我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三名,均为中共党员,一人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两人大学本科学历,两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科室及成员多次获得省、市、县及院内奖励,是我院唯一一个由八零后女性组成的科室,也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吃苦耐劳、朝气蓬勃的年轻队伍。我院侦监科担负着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重要职能。2013年至今,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00件441人,立案监督案件59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18件。2016年度,在积极开展各专项工作同时努力打造亮点工作。一是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民生工程保驾护航。二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局势,立足本职,勇于创新,探索形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程序前置、刑事和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联合帮教等一系列良性的工作机制,并且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打造了市级青少年维权岗。三是定期在本辖区公安机关各股所队内开展刑事拘留适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侦查案件质量,加大了侦查监督的力度。四是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妇联、社区等多名社会各界代表在我院开展了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以及检察工作的了解。五是与公安机关协商报请检察长批准出台《关于快速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中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诉讼效率,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今后,我院侦监科将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秉承“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高质量的完成侦查监督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年轻女检察官的活力与优势,为维护百姓利益,为守卫法律公正奉献青春。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姜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