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坚持“四化”推进自侦案件规范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31 09:28:16 阅读量:

日前,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自侦案件四化建设为抓手,发挥信息化对自侦案件的引领、保障功能,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案件的规范化办理,提升了案件质量。

   注重跟踪自侦案件动态,确保办案透明化。通过规范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对自侦部门查办的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各个环节,案件数额、罪名、强制措施等发生变化,系统将自动预警提示,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纠正或反馈说明,让案件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办理程序,促进规范办案。

  全力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实现办案安全常态化。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将办案安全工作当做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强化落实该院制定的办案安全制度,办案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文明办案、依法办案、安全办案。

  公诉部门介入引导侦查,保障案件证据合法化。公诉部门对侦查活动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努力寻找人证、物证及账款去向,加强对侦查环节的监督力度,将案件的证据固定,做到把案件起因、经过、人员分工等情节都调查清楚,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保证了案件质量。

   实行赃款赃物专门管理,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对涉案款物的审查、入库、保管、出库、备案、文书使用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办案部门扣押涉案款物要文书齐备。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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