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洛川县检察院公诉两起涉性保健品刑事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9 20: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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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性保健品被检测出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被告人周某、翁某近日先后被延安市洛川县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几年,周某、翁某分别在洛川县城经营各自的保健品店,销售多种性保健品。2015年5月,洛川县食药监部门与公安食药大队召集全县个体保健品经销点法定代表人会议,周某、翁某与会,会上明确告知经营者不得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性保健品。2016年7月,洛川县公安局在开展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伪劣性保健品行动中,对周某、翁某经营的保健品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两店销售“威哥王”、“一片大好”等性保健品。经现场抽样送检,检测结果为该性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系有毒有害物质。(冯军平、温建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