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22 15:50:23 阅读量:
近日召开的米脂县政法工作会议上,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再度获评“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该院案管办从2013年8月设立以来,已第二次获得这项荣誉。最近几年,该院扎实规范、卓有成效开展案件管理各项业务,多项工作经验被推广,多人多次获奖,可谓好戏连台,荣誉不断。该院开展案管的主要做法:
一是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把增强案管干警综合素质当做首要任务。该院明确要求,案管检察人员要具备“一种态度”和“四个能力”。“一种态度”是指坚守岗位、恪尽职守、高度负责、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四个能力”,第一是要有必要的法律知识水平,熟悉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最好是还有一定的办案经验;第二是要具备案件管理的专业工作能力,熟知《案件管理办法》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熟悉受理审查、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管理、统计分析、案件评查等业务;第三是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应用知识,能娴熟地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不仅精通案件管理业务的操作流程,而且要全面了解全院各项业务甚至后台运维的操作流程,这样才能在必要时提供一定的流程指导和技术支持;第四是要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好与法院、公安局和本院各业务科室的关系,做到既坚持原则,监督管理;又协调配合,良好合作。
二是严把案件受理关、流程监控关,通过提高案件质量来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了在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案管工作人员依照《刑法》、《刑诉法》、《案件管理办法》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在受理案件时,对照标准,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认真逐项审查,对不规范、不齐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依照规定要求侦查人员补送更正。从2013年至今,共要求公安侦查人员补送更正案件材料上百件次。
同时案件管理办公室还加强了对本院办案行为的实时监控。要求全院所有科室全部案件,一律要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实行全院、全员、全案、全程网上办案。严禁“线上线下两张皮”。严格执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对在办案件实行实时流程监控。针对本院业务科室不规范办案行为和法律文书错漏等情况,仅从2015年至今,共提出口头通知纠正50余次,已经纠正50余次。
三是坚持公开法律信息,强化检务公开,方便人民群众关注检察工作,查询案件情况。该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法律信息公开网,定期发布办案进展的程序性信息、不起诉案件以及法院作出判决案件的起诉书、重大案件信息等。使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随时关心、了解该院的检察工作情况;使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及犯罪嫌疑人家属等相关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地通过户联网随时查询案件的办理进展。为使群众顺利地学会使用互联网查询系统,该院还印制了二千余份宣传资料,在城乡向赶集群众发放。2017年5月份,该院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材料《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和对策》,被榆林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并被《人民检察*陕西版》采用。
四是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优质服务。该院对于要求接待的律师,做到了热情接待、积极配合。依照规定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介绍函和委托人的委托书,确认身份无误后,对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依法申请的事项,该院案管人员立即协调业务科室案件承办人,尽快予以办理。如果办案人员外出办案或另有重要工作或会议无法抽身,案管人员能耐心解释,并负责商定另行安排事宜。如果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来自外地,案管工作人员一般能克服困难,灵活安排,满足其合法申请。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律师有权申请阅卷,该院为律师专门设立了阅卷室,配备了复印机,对于需要制作和带走电子卷宗的律师,该院还为其制作电子卷宗光盘,免收成本费等一切费用。律师来米脂检察院办事,每次都是满意而归。
五是通过搞好检察统计、调研宣传和专题分析研判,推动案管工作上档次、出成果。从2013年8月至今的不到4年里,该院案管办有21项工作成果、经验和做法被榆林市检察院以正式公文和检察信息的形式在全市检察系统转发和推广,内容涉及目标责任考核、受理案件审查、检察统计分析、专题分析研判、涉案款物管理、调研宣传、案件信息公开等方方面面。其中《化解群体性事件的“三大法宝”》、《特殊人群涉毒犯罪的规制思考》和《案件信息公开的难点和对策》被《人民检察陕西版》采用。《对榆林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专题分析研判》、《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如何开展受理案件审查》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三大法宝”》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或奖励。在人民网、正义网、陕西检察网、陕西政法网、陕西法制网、方圆法治网、各界新闻网等知名网站发表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和检察成果宣传稿件48篇。《对米脂县社会治安形势的专题分析研判》分别被县人大和县政法委转发。因为所负责的案件管理和检察政研工作连续三年在榆林市检察系统考核考评中名列前茅,该院案管办连续三年被评为本院先进集体,两度被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该院案管办1名干警被米脂县委、政府命名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名干警被榆林市政法委命名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