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加强预防保障权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2 09:15:26 阅读量: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近年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高度重视未检工作,并获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为了进一步开展未检工作,近日,该院侦监科立足历年的工作基础和经验,积极探索打造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并将未检工作列为该院侦查监督科2017年工作的新亮点。

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关键所在。该院侦监科从之前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以下两点。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宽严相济,探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应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首先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调查程序前置机制,继而建立对未成年人慎捕的审查逮捕机制大胆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而言,因羁押失去自由产生的痛苦和对未来判罚捉摸不定的猜测是折磨其心灵的两把利刃,对其羁押时间越长,越难矫正。因此,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同时积极促成和解,力求未成年嫌疑人真诚悔罪,被害人真心谅解;最后要与团委探索建立联合帮教的长效协作机制,结合其在未成年人帮教上的专业和经验优势,共同完善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帮教工作;另外适时监督侦查过程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强化对未成年受害人的司法救助。

另一方面,更要积极拓展工作范围,参与未成年人维权的社会综合治理。首先要寓防于教,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继续策划和开展多角度、多形式的进校园预防系列活动,亦可尝试孩子们走进庭审,进行更加生动鲜活的法制教育。其次携手社团组织,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的主题活动,在学校开展“法律在我心中”、“你追我赶学法律”等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创新型学习和宣传教育手段。

当然,该院未检工作这条路还很长,需要完善的内容很多,2017年,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不仅要致力于案件中的未成年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更将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作出更大的努力,让那些浪子回头,让更多的孩子懂法更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姜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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