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3 16:02:47 阅读量:
2016年以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实施,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坚持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围绕惠农扶贫政策开展预防调查
年初,该院会同县扶贫办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为开展专项活动明确了总体要求、政策策略、预防措施、查办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专项活动组织机构,加强了组织领导。为了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该院联合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分别对该县畜牧兽医行业财政专项补贴工作、医疗(大病)救助工作开展了预防调查,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找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分别形成了专题预防调查报告,向其通报并提出整改检察建议,被其采纳落实,及时堵塞了管理漏洞,确保了上述两项惠农扶贫政策得到规范、正确实施,使百姓得实惠。
开展工程专项预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该院会同相关建设单位,综合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预防措施,对108国道城固段改扩建工程、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污水处理厂等5个总投资达7亿余元的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了工程专项预防。对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采购、验收等重点环节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向参与工程投标、政府采购的企业或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6次,帮助建设单位把好招标“廉政关”,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结合案件查办开展警示教育
去年,该院共办理产业发展、医疗大病救助、易地移民搬迁等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渎职案件5件18人,分别占查办案件总件数的42%和总人数的69%,涉案人分别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党纪和政纪责任追究,充分发挥了党纪国法的震慑及警示作用。该院结合案件查办,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侦查预防部门联合案发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召开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大会,在剖析案发原因,总结案件教训,研究预防对策的同时,又教育了本单位其他人员。该院按照辖区或行业合并案件所提出的预防检察建议5件,全部得到采纳落实。案发单位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等整改措施,防范了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达到了惩前毖后,以惩促治,服务脱贫攻坚的效果。该院先后在县农业局、信用联社、县教体局等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预防警示教育及宣传17场, 并与全县12家金融单位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使8800余人次受到了廉政勤政教育。
多措并举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2016年,该院包扶二里镇奎星村“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工作,该院检察长张久安结合“两学一做”和精准扶贫,多次带领干警到奎星村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其村情村貌、发展意向和面临的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其争取资金和项目。先后为其协调落实“美丽乡村”环境治理资金20万元,解决因村部修建所欠债务;协助争取“一事一议”项目一个,落实资金10万元,用于修建村部附属工程及便民桥一座;协调10万元进行村道改造拓宽1.8公里;协调由县交通局立项解决村道道路硬化2.5公里;协调由县委农工部对6.5公里道路绿化及垃圾整治工程进行规划设计。这些包扶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密切了检民联系,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专项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促规范落实
3月上旬,该院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三组深入17个镇(办)及辖区村、户、扶贫项目实施企业采取查阅账务凭证、入户核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去年下达的生产发展、整村推进、基础设施、电商扶贫、扶贫互助、旅游扶贫等六类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发放、使用、成效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资金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公示公开不到位、实际操作和批准的《实施方案》不完全符合等问题向被检查镇(办)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其将扶贫资金规范、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廉洁、透明,带动或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起到了良好的预防作用。
作者:陕西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王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