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被评为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1 11:46:12 阅读量: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被洛南县委、县政府评为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据悉全县共有10个单位获此荣誉。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普法宣传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探索普法宣传的新渠道、新载体、新手段积极营造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社会氛围,法治洛南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强化法律政策学习,提高干警法律素质。该院通过举办检察讲堂、召开析案明理讲评会、举行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提高干警对各种法规的理解领会和运用能力。五年来,该院有6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侦查能手,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2人被评为全市十佳检察官,1人被评为全市十佳平安卫士。全干警法律素养的整体提升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普法教育宣传。该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检察官进社区(村)”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扶贫攻坚包村工作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群众家中、走上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念、党的惠农政策以及婚姻法、继承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及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三是发挥“教育基地”功能,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进行法制教育。投入300多万元建立了“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对企业、国家机关和村组干部开展法制教育,筑牢他们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先后有3000余人次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700多人次,其他县(区)一些部门也组织干部职工前来接受教育。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制教育宣传拓展到基层。定期深入卫生、教育、税务、林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安监、农业等部门进行走访座谈,到发案单位以案说法、析案明理,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校园开展法制教育图片展活动,为学生讲授法制课,散发宣传资料,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利用“举报宣传周”和“综合治理宣传月”,在县城闹市区和集镇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几年来,共开展此项活动5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9万余份。

五是发挥媒体作用,强化对外宣传。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一头条作用,发布院内工作动态,及时宣传检察工作情况,适时发布法制宣传内容。积极主动和各类媒体对接, 5年来,县电视台播出该院电视专题片12期,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政法天地、《商洛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正义网等媒体刊发该院稿件1100多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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