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伪基站”犯罪活动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4-07-03 18:49:01 阅读量:

    “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公共通讯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20142月至6月,陕西省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伪基站”专项活动,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014人。有力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整治和规范了公共通讯秩序。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期、分段的进行检查,特别突出重点地区和人群密集地段的调查和摸排。省检察院对全省“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查,及时掌握情况,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好此项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依托法律宣传,积极开展了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宣传活动,强化措施,突出实效,制作了图文并茂、生动真切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还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向群众宣传“伪基站”的概念及危害。

    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活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通讯公司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作用,建立起多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适时介入侦查、召开案件座谈会强化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陇县人民检察院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加强与通讯管理、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督促其将查办的“伪基站”违法案件信息及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立案,确保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合力。

    加强指导,快审快捕。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在罪名把握、法条适用等方面有一定的复杂性。各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伪基站”犯罪活动。为使专项活动取得成效,特此进行专业培训,各地把握此类犯罪行为特征,熟悉“伪基站”的基本运作模式,增强分析研判证据的运用和审查的能力。如朱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2014221,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榆林市迎宾路榆靖路宾馆301房间内使用短信群发设备,非法占用移动基站频率,发送内容为:“你好!快速办理各种证件,车牌,发票,刻章,毕业证,驾驶,户口等。见货付款!”的信息内容,共计200272条,累计造成移动用户通讯中断222小时,严重影响了公共公共通讯秩序。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快审快捕,325以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朱某批准逮捕。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 何磊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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