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刚柔并济破僵局 促被执行人从“拒不配合”到“主动买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11 16:35:10 阅读量:

 

9月9日,泾阳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精准把握执行力度与温度的平衡,通过“强制威慑”与“善意引导”双管齐下,促使原本消极抵赖的被执行人主动交付财产、当场履行,上演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案件回顾: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王某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等款项共计85382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心存侥幸,未按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如实申报财产。然而,王某不仅未主动还款,反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采取消极抵赖、拒不配合的态度,企图一拖了之。

执行经过:鉴于王某拒不配合的恶劣态度,为捍卫法律权威,执行法官依法告知王某因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未如实报告财产,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衅,强制措施的威慑力立竿见影。面对即将失去人身自由的严重后果,王某这才深感事态严重,意识到规避执行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为了争取宽大处理,王某主动联系家属,将其名下车辆开至法院,自愿为案件的后续履行提供实物担保。

在被执行人态度发生转变后,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20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至此,这起一度陷入僵局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强制与善意的双重作用下迎来了转机。

司法拘留的威力,既体现在对妨害执行行为的惩戒,更落脚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泾阳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既用足强制措施,坚决打击藐视法律、规避执行的嚣张气焰;又秉持善意文明理念,为态度诚恳的被执行人搭建沟通桥梁,力促案结事了。下一步,泾阳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 甜)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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