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制度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07-29 15:11:20 阅读量:

  本报讯(记者 李小鸽 高 娟)为不断巩固“一村(社区)一干警”工作,筑牢政法干警联系基层常态化机制,提升政法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决定,建立“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制度,即全市各级政法部门统一确定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为“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集中开展工作。
  该制度要求,政法干警下基层,要认真履行调解员、宣传员、助理员、联络员、信息员、调查员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倾听群众呼声。走村入户接地气,广泛征询“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直面矛盾一线,了解当地群众反映突出的社会问题,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帮助群众解决问题;通过到群众中去,树立干警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干警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调处矛盾纠纷。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邻里之间的“小纠纷”、侦破“小案件”、解决“小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最基层;采取集中培训、个案调处进行“传、帮、带”,培养一批民间调解员队伍;与涉访群体结对子、交朋友,了解诉求,宣传政策,疏导情绪,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开展平安创建。组织基层成立治安巡逻队,传授治安防范技能,提高群众自我防范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排查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群众安全感;走访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帮扶、心理辅导,使特殊人群真正融入社会;开展平安宣传,定期举办法制讲堂,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法治意识。
  协助基层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加强村(社区)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班子,提高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帮助基层建立和规范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站),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汇聚整体合力;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基层典型,做好总结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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