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科学素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来源:渭南日报 时间:2013-07-13 10:34:12 阅读量:

  (记者 刘娜 通讯员 李焕能)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渭南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评估实施办法》。这是继今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后,我市对科学素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有力举措。

  据悉,2012年开始,我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评估实行百分制,根据“十二五”时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市直各成员单位考核与评估内容,由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组成,分值分别占30%和70%。县(市、区)考核与评估内容,包含总体工作部署、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人群行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四个方面,前两方面分别占20%,后两方面分别占30%。

  考核评估工作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年底进行,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形成实施情况汇报和考评通报,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每两年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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