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联席会议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发挥检察官集体办案智慧的重要平台。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针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这是进一步提高检察官办案质量的有益实践,为承办检察官决策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思考,对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交流办案经验、拓展办案思路、创新办案方法,提升检察官执法办案理论、办案技巧及执法、司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认真贯彻“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借助检察官联席会议,既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又发挥集体智慧优势,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提升队伍专业素质。今年以来,该院第一检察部先后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9次,研讨各类议题41项,涉及62名犯罪嫌疑人。
下一步,为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在指导业务、促进学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还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部门联动,以公诉部门为主联合其他业务部门,利用检察官联席会议开展案件研讨,总结办案经验,实现从个案到类案的延伸,形成类案指导意见,提高检察公信力;二是学用结合,把检察官联席会议打造成为日常业务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案件汇报研讨的同时,学习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促进检察人员法律知识不断更新;三是扩大参会范围,积极探索让检察辅助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尝试参与复杂案件的讨论,促进检察官辅助人员快速成长,加强检察后备力量储备。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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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