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认真学习《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来源: 时间:2021-11-26 14:52:24 阅读量:

洛南县检察院认真学习《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为进一步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切实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案件质量,11月26日,洛南县检察院组织员额检察官集体学习《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

《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并印发执行,共有四章五十六条,在通用评查标准中规定了合格案件、优质案件、瑕疵案件及不合格案件四个评查标准,并且对捕诉案件、刑事诉讼监督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等9类主要类型案件的评查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院今后将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组织全体干警继续深入学习,依照此文件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作者:陈涛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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