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15 17:31:51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和《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施意见》的重要精神,促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结合,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抓手,始终坚持综合治理不缺位,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向纵深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总要求,建立健全六项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抓住关键点,打好组合拳,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明确机构职责,优化职能配置。在继续保留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不断加强领导小组人员配置,明确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充实院扫黑办工作力量,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要求每月向县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工作情况,确保有一支稳定的队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切实抓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契机,把彻底肃清黑恶势力作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局之年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加行动自觉。
加大宣传次数,提升普法力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6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访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群众答疑解惑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立足自身工作职能,与各部门形成宣传、打击、防范的工作链,始终保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的舆论宣传氛围,确保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向纵深推进。
作者:王毅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