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02 07:23:35 阅读量:
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3月22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一名特殊的信访人,她坐着轮椅一见工作人员面就情绪激动、哽咽地说道:“一场车祸把我毁了,把我的家毁了……”。经了解,2019年5月的一天,李某某被酒后驾驶的万某某撞伤,造成其终身瘫痪后,经鉴定一级伤残。李某某住院期间共花费20多万元,万某某支付了4万元。法院判处万某某依法承担李某某各项赔偿费用1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万某某未及时支付剩余赔偿金,李某某及家属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万某某刚大学毕业,经济来源不稳定,导致法院执行款项不能实现。无奈之下李某某及家属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
接到救助申请后,该院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李某某家中有六口人,都是在册贫困户。李某某发生车祸瘫痪后需专人照顾护理,致使家人无法外出务工,无经济来源,且在后续治疗过程中需要巨额费用,未能通过诉讼获得肇事人的赔偿。同时李某某因长期瘫痪导致血液不畅引起并发症血栓、癫痫,多次住院治疗,仅靠她个人伤残补助金、个人低保金以及向他人借钱看病,家庭陷入困顿。初步来看,办案检察官认为李某某的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李某某进行司法救助,案件正在加快办理中。
司法救助是一项 “民心工程”,既能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温度。该院将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和救助渠道,主动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责任和担当,用心传递司法温度。(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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