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旬阳检察院:规范检察干警与律师交往行为筑牢思想防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2 09:58:08 阅读量:

 (通讯员 刘世文 李红玉)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检察干警与律师的交往行为,旬阳县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采取多种举措规范检察干警与律师交往行为。

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干警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重温了《检察官法》、《律师法》及《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规章制度,以增强党性观念,唤起检察干警从业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通过教育端正检察干警对待律师的态度。在学习律师法的基础上进行讨论,纠正部分检察干警对律师的一贯偏见,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检察干警应当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律师,依照法律规定为律师履职提供相关的协助。执法中,既不能谈律师色变,妨碍、刁难律师依法执业,又不能接受吃请,向律师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不正当帮助,切实做到坚守原则、“和而不同”。同时要求干警家属宣传《规定》中有关检察官在办案中遇有近亲属利害关系时自行回避的条款,请家属监督爱人从严遵守《规定》。家属懂得:要使检察官在与律师交往中做到头脑清醒察于微、从严要求禁于微,治疾患于“未”、断诱惑于“始”、绝蜕变于“隐”,就始终离不开家属的监督。作为检察官家属,有责任教育督促爱人在任何时候把自己与律师交往的行为置于阳光之下,不违规、不作假。 检察干警与律师的一切交往行为均纳入院纪检监察部门督察、回访考察范围对违反《规定》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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