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平利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先行先试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3 16:28:30 阅读量:

    8月13日,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办案资源,平利县检察院召开“捕诉合一”先行先试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俊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曹俊宣读了《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先行先试实施方案》。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猛就“捕诉合一”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坚定“试”的信心。深刻认识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走向和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的部署上来,要敢想敢试,敢闯敢为,要有“理念一新天地宽”的情怀,推动刑事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二要夯实责任,强化“试”的担当。根据工作需要,在刑事检察部设置4个办案组,统一履行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职责的办案职能,对干警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迅速转变角色,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优势互补中强弱项、补短板。三要注重成效,确保“试”的效果。建立专业化办案机构和专业化办案组织,推行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模式,其目的在于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希望全体干警在办案中,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相互协作配合,确保改革成效。同时,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边试点边总结,拿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铺开“捕诉合一”提供样本。

    据刑检部门负责人介绍,“平利县检察院作为“捕诉合一”非试点地区全市首个启动“捕诉合一”的基层院,实行刑事检察办案资源大“整合”,必将破解当前“案多人少”局面,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办案成本,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为全面推动检察改革提供平利经验。”

    (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方亮)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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