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潼关检察:学习《渭南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03 09:55:14 阅读量:

            近日,渭南市委、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渭南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县委樊正学书记做了专门批示。潼关县检察院党组十分重视,要求刑检部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7月31日,刑检部在张建平副检察长的主持下,结合部门立案监督的工作职能,组织全体干警对《工作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

   该《工作办法》,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应当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各司其能,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并且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及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职责,其中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同时,应当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的,应当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移送建议;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跟踪了解公安机关的立案情况,对于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逾期不作出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予立案的,应当依法进行立案监督等具体工作方法作了具体规定。

    学习中,大家就立案监督、两法衔接工作多年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讨论和总结,大家一致认为《工作办法》的实施,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指明了各部门的工作程序,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最后,张建平副检察长指出要结合当前“捕诉合一”试点工作,多思考、多总结、查漏补缺,严格按照《工作办法》执行,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者:梁春强  牒峰 运营总监:李思科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