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11 11:28:49 阅读量:
(刘庆民 通讯员:陈沛 牛超群)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学习研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庭审要求、裁判标准等,提高知识储备及办案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以“四注重”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注重强化公益诉讼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全院树立了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思想,在各自履职的基础上,与公诉、侦监、控申、政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常态化工作机制。2018年上半年,民行科与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共同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涉及公益损害的案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件。同时,院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积极横向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形成社会合力,共同发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注重完善办案机制。作为业务部门,首要和关键职责是办好案件。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四大领域严格依法开展,在商州区尤其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涉及国家长远发展和民生民利案件,应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办好。为确保办案质量,商州区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工作分为先期摸排、调查核实和审查工作三阶段,并明确各阶段的办案重点,如先期摸排阶段重点确定侵权基本事实是否存在;调查核实阶段要重点做好各类证据的调查收集工作,注重多种形式证据的收集,包括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并对证据材料的证明力进行分析;审查工作阶段要注意围绕侵权构成要件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确保观点准确、论证严密。此外,办案组注重记录办案日程,实现办案工作全程留痕,工作笔录与照片、视频资料、审查报告等均留卷备查,确保办案工作的规范性和卷宗材料的完整性。
注重诉前程序模式,推动案件办理实效化。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商州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保护“公益”这一核心,着重采取以诉前程序为基础,以提起公益诉讼为保障的方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灵活掌握案件处理结果,坚持“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并用”的办案原则,确保案件效果。对于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公益确实处于受损害状态,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职,经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并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已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行政机关回复,调查核实后,确认行政机关已经完全依法履职,损害结果已经消除的案件,坚持做到了在诉前程序结案。对于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仍不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坚决依法监督,及时向指定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注重商州区域特点。公益诉讼应当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商州区地处陕西东南部的秦岭南麓,全区宜林地500万亩,林木覆盖面积200万亩;已探明的矿产有金、银、铅、锌、钼等21种,产地65处;又有总面积2010.38公顷的丹江湿地公园,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地。商州区检察院民行部根据商州区实际情况,强化相关法治意识,构建区域协同治理机制。逐步形成以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检察院为主导,行政执法部门为主体的多元治理机制;通过协作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区域法治建设;在充分调研协商的基础上,与国土部门建立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国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法治协作的主要原则、基本内容和主要协作方式,进一步保护了生态环境,守护了绿水青山。
民事检察部将继续积累办案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