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璇:商洛市商州区森林火灾案件频发的原因及思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09 11:09:47 阅读量:

   商洛市商州区地处秦岭南麓,丹江源头,森林覆盖率达58%。近年来,随着国家各种惠农政策相继出台,特别是农林补贴投入的加大,退耕还林的效果日益显现。然而,与之不协调的是,商州区的森林火灾却呈现出高发、频发的势头。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30余起,过火面积达5000余亩。这30余起火灾中,系聋、哑、痴、呆、精神障碍等限制和无行为能力人作案的9起,占火灾总数的30%。9名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大的81周岁,平均年龄66周岁。从以上统计数字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森林火灾案件具有发案频率高、过火面积大、作案者年龄大、身心不健全者人数多等特点。透过这些现象,反映出我们在社会管理层面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1、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关注缺失。这些老年人基本上处于封闭和半封闭的生活环境里,森林防火意识、法制意识相对淡漠,因此这些留守老人在田间地头不慎失火屡屡发生也就不足为奇。
   2、对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人群的监护缺失。由于农村大部分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留守的人员中除老年人和儿童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系聋、哑、痴、呆和精神病人,对这些人的监护也就形成了盲区,因而这些人引发火灾也就成为无奈。
   3、火灾救援能力不足。老年人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之后,由于其年老体弱,自救能力差,而农村青壮劳力大都外出务工,所以引发火灾以后,往往失去了最佳的扑火时机,等救援队伍赶到时,只能“望火兴叹”了。
   4、森林管护力量薄弱。虽然目前在林区设有护林人员,但由于报酬低、责任大,人们往往不愿干,因而现有管护人员基本上是一些难于胜任管护工作的年老体弱者。
   面对以上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创新社会管理,加大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投入,建立健全一支专业的森林资源保护队伍入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应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护林防火知识和法制的宣传力度,使护林防火知识和法制意识真正入脑入心,从而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大力加强林区限制和无行为能力者的管理。只有从社会救助政策入手,对聋、哑、痴、呆、精神病患者等社会特殊群体进行集中统一监护和管理,进行合理安置,才能有效杜绝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三、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林业资源管护队伍。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按照现有林业资源分布状况,按照林区面积配备专门的管护队伍,切实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四、建立一支专业性的森林火灾救援抢险队伍。唯有建立一支呼之能到、到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专业化的森林火灾抢险救援队伍,才能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作者:张璇 编辑:刘庆民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