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镇安检察:浅析基层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现状与对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22 14:46:20 阅读量: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监督者如何做好自身监督,这一直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的重点。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国大部分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构建了统一、归口、全面、全程的案件管理机制。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31月完成了案件管理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立章规制等工作,开始了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实践探索。

案件管理是以案件质量管理为核心、以科学决策与有效执行为手段,对动态的办案过程、静态的案件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控。流程监控作为案管工作中尤为重要的一环,在实践探索层面具有非常的意义。两年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面,笔者就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对于流程监控这一职能的履行情况,谈一些工作体会和改进意见。

一、流程监控的内容及意义

流程监控是指对案件受理、办理、结案等办案流程节点进行跟踪监控,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期限进行预警。通过流程监控将办案活动的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有效防止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确保监督动态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的规定,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对发现的执法办案不当情形,视情节进行不同方式的监督。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案管配置了流程监控模块,具体包括“个案监控”、“预警超期监控”、“重点案件监控”、“流程监控统计”四个子模块。

流程监控有利于内部监督的整合发展。案件管理的监督建立在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基础上,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于一体,其监督具有基础性、客观性,与原有的多种内部监督制度相辅相成。案件管理监督的这种基础性和包容性,随着案件管理的发展成熟,引起与其他原有内部监督职能的整合,形成内部监督的集约化。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督,以增强内部监督的工作实效,促进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

流程监控将传统纵向监督模式变为纵横结合。采用横向的流程化的提醒模式,通过流程的制度设置制约检察官的办案效能,更易于办案人员心理接受,不对案件实体裁判产生影响。增加了单位时间内的办案数量,降低了错案率,缩短了单个案件周期,全面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效能,对于维护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履行保障人权的职责具有积极意义。案管部门不直接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裁断,通过在流程化的管理中把握关涉人权保障环节的程序化审查,维护检察执法的公正性,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起到保障作用。  

二、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流程监控的现状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置了流程监管员,对网上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业务办理活动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案件分流以后,通过制作案件监控台账,围绕案件运行,抓住执法办案关键节点,从案件受理到案件归档,对案件流程完整性、办案程序合法性、法律文书规范性等进行全程监控。具体做法有以下四点:

一是实行办理时限诉讼程序预警机制。如在公诉案件期限届满前七天、批捕案件期限届满前二天向案件承办人发出预警,杜绝超时限办案和超期羁押现象发生;对民行、控申等部门所办理案件关键节点的法律文书实行备案制度,使办案过程、执法行为得到实时监督,使检察业务工作整体运行态势和质量效果得到有效调控,确保公正高效文明执法。

二是实行对办案人员个人联系通报制度。发现办案人员存在未按照规定填录信息、制作文书、流转业务或违反系统权限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的,即联系相关环节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口头警告、书面通知、通报、诫勉谈话等,督促其改正不规范的操作促进规范化执法。

三是实行流程监控月末通报制度。案管部门每月将本月流程监控情况通过《检察情况》的形式上传至内网,促进该院其他各部门认真开展检查并及时进行纠正,并将纠正情况及时反馈至案管办。在适时提醒监督的基础上建立了月末统一通报制度,层层保障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纰漏得以及时更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设立了专职流程监管员。监管员采取每日核查并填写案件流程监控巡查日志、双向反馈、日日通报等措施,通过抽查、巡查等方式,对本部门和对口部门网上业务办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流程监管情况通过内网通报工作情况,大大规范了案件操作程序。

三、目前流程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系统配置不够完善。案管部门在向业务部门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后,案件承办人在业务系统上对流程监控不做处理也不回复纠正,仍然能够进行正常办案操作,案管部门的监控作用不能实现

二是流程监控过程中没有形成一个既定的标准。往往依赖于流程监管员的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去发现问题,导致问题很可能被疏漏,需要多次排查才能发现所有问题。加大了流程监管员的工作量,也降低了纠错改错的效率。

是不能很好地实现统计职能与案件管理监督职能的有机融合。没有借助宏观数据倒逼发现个案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通过合格文书数量统计和案件数量统计相比较找出文书操作不规范的个案。

四、改进流程监控的几点建议

一是定期维护系统,及时解决问题。由于流程监控是依托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而存在的,系统中存在的任何瑕疵和不足都会影响到流程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建议上级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及时解决下级单位反映的系统所存在的问题,如办案人不及时回复流程监控内容,系统将自动开启锁止功能,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倒闭办案人重视流程监控

是建立巡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问题,促进整改提高。要向各业务部门如实反映巡查发现的问题,具体到每一起案件、每一本卷宗、每一个事项。案管办汇总问题后向被查单位进行详细通报,要求业务部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是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比对整改落实。要专门成立督查组,跟踪问效,要求业务部门对照流程监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    四是自我巡查、严查细纠、立查立改,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梳理各类流程指引。要制定各类案件的执法办案流程监管指引,将该类案件法定办理程序所涉及的法律规定都以排列的方式呈现出来,流程监管工作人员仅需对照检察内卷和诉讼卷按照指引逐案逐项审查。对于办案程序违法的,案件管理部门就及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向办案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并报告相关院领导。切实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全程监督职能,提高案件管理主责主业的能力和水平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赵明应 编辑:刘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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