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无证三轮客货混载夫妇二人一死一伤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22 10:41:25 阅读量:

   2017126日,家住山阳县银花街道的被告人李某某接到村民孙某某电话要包其拐地车拉粮食。被告人李某某开着拐的车帮其把谷子和麦子都装上了拐的车,受害人孙某某夫妇二人就坐在车厢凳子上。然后被告人李某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注册登记、无交强险、具有安全隐患的正三轮摩托车,载着受害人孙某某夫妇二人由孙某某家向山阳县银花镇孙家湾二组方向行驶。1430分许,行至贺家沟口进入孙家湾村村道时,车辆冲出村道坠入河道中,造成受害人孙某某夫妇二人及被告人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孙某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山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李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案经我院提起公诉后,经山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又2个月,宣告缓刑2年。

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自己的拐地车没有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还让受害人孙某某夫妇二人坐在拉有粮食的拐的车上,违犯了农用三轮车不能载客的规定,全然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而作为受害人一方,法律意识薄弱、安全意识差,坐在法律明文规定不能拉人的农用三轮车上,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希望被告人李某某交通肇事案能给农民朋友们再次留下警戒,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作者:徐艳萍       编辑:刘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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