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白河检察:家暴教育不可取 酿成悲剧悔不已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21 1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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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害人小杨(化名)是一名在校学生,被害时年仅11岁,案发当天,小杨偷了同村一位村民一百多元钱,杨某(化名)对其儿子偷窃的行为很生气,回家后先用细竹棍抽打小杨的屁股和胳膊,后把小杨的小指头放在门缝里挤压,为了惩罚小杨,又将小杨关进自家堂屋的大木缸内,用木板将木缸缸口盖住,并用化肥、大米等重物压住木板防止小杨逃跑。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当杨某打开木板时才发现,小杨早已在木缸中身亡,后经过法医鉴定,小杨死于中暑。杨某已被白河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白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于父母教育方法不当,体罚未成年子女,过失导致未成年子女死亡的案件。截止今天,依然有很多家长认为孩子“不打不成才”,这种错误的教育观念是导致家长对孩子施暴的一个主要原因。虽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已明确规定监护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但在社会观念中却尚未完全将“父母打孩子”纳入法制视角下。因此,有必要站在保护未成年人的立场上,认识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伤害,禁止家暴从我们自己做起。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纪睿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