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19 14:38:19 阅读量:
6月14日下午,由临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六人寻衅滋事案在临潼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系临潼区首例破坏营商环境案,区检察院检察长苑伟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王佑勋担任审判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安宏、法工委主人孙来军一行观摩庭审,并进行现场评议。
2017年11月9日8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某项目工地,以坟地、征地补偿为借口,电话联系被告人张某甲,让其帮忙叫人阻挡工地施工。张某甲纠集被告人张某乙、黄某某,到项目工地附近与王某某会合,以及在现场的被告人朱某某、贾某某,伙同黄某某等四人(均另案处理)携带刀具进入工地。10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张某甲、张某乙、黄某某、朱某某、贾某某等人向施工人员扔砖块、石头,扔礼花弹,并持刀具追砍施工人员,阻挡对方施工。造成该工地施工人员二人轻微伤,二台装载机不同程度损坏。
王某某等六人阻挡临潼区重点项目建设,随意殴打施工人员,毁坏施工车辆,严重损害了社会秩序和营商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庭审中,苑伟检察长有针对性地对六人进行了讯问,层层出示了各方面证据,从法律、政策、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王某某等六人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力指控,并与辩护人就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王某某等六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苑伟检察长同时结合案件,围绕全区营商环境,对六名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当庭作出了有罪判决。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市委“追赶超越奋进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招商项目落地年”活动要求,围绕临潼招商引资的大环境,主动作为,制定出台了《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推出服务营商环境“1·3·6”检察新模式,综合运用打击犯罪、风险防控、强化监督、化解矛盾等手段,打出服务组合拳。特别是针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监督、快捕快诉,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临潼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建设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作者:刘晓洁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