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07 11:03:59 阅读量:
今年来,商州区检察院把严格警车管理作为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立了警车管理的三个准则,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严格车辆使用统一管理
该院制定了《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办法》将车辆全部收归院统一管理,同时安排2名车辆协管员具体负责;所有车辆出行必须实行派车管理模式,市内、省内、省外用车分别需要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签字,对于需要公务用车的部门,由部门指定驾驶员到车辆专管员处办理用车登记,填写用车信息,报部门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发放派车单和钥匙进行派车;
二是严格车辆维护管理。
对车辆燃油、维护保养、车辆保险、年审管理等项目进行统一政府采购,以有效规范车辆管理程序、彻底杜绝管理漏洞。对于违反规定、隐瞒事故不报、违规用车的各种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全年安全行车奖、赔偿损失、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乃至开除、辞退等处分。
三是严格车辆制度管理
该院制定了 《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办法》,严格车辆的管理制度,该院实行派车单“一单一号”,避免派车单滥用、造假,在差旅报销等环节必须有原始的派车单入账,对没有派车单或者派车单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适时启动问责机制等办法,更加增强了集中管理的刚性约束力,基本形成一个违规用车“不让为、不愿为、不能为”良好氛围和局面。年初与干警签订《警车安全使用责任状》,警车安全使用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评,与科室、个人考核挂钩,并在创先争优中实行警车使用事故一票否决制。
《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办法》实行以来,该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警车使用保持零事故水平,车辆管理水平受到上级部门肯定。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