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5-02 13:47:15 阅读量:
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及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以后,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反腐败职能,成为当前必须思考的首要问题。宪法修正案明确了检察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必须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制约,而且要将职务犯罪案件和线索移送机制规范化。为此,吴堡县人民检察院提前谋划,精研法律政策,全面调研检察机关在“全覆盖、零容忍”形势下的履职途径:一是根据今年陕西省公安厅关于《陕西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搞好职能衔接,确保形成打击合力;二是根据检察机关至上而下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搞好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实现职能无缝对接;三是调研全国各地有率先或即将建成职务犯罪检察部的检察机关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谋划本院组建的相关事宜;四是多渠道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关于将司法人员履职过程中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职能可能划归检察机关的立法建议以及对职务犯罪侦查规定,找寻充足的法律和执法实践依据;五是通过研究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实践,并结合吴堡县情,为尽早组建职务犯罪检察部奠定法律和实践基础。
作者:吴检宣 编辑:李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