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检察院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监察委员会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02 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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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这是丹凤县检察院自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之后的第二场集体学习和辅导,也是该院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坚决态度。
去年以来,丹凤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支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初,该院严格按照中省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准确掌握本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部门机构编制和转隶人员底数,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确保了人员、职能、机构平稳转隶。同时,院里还及时向新设立的县监察委员会移交了案件线索,加快了已立案件办案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案财物和公务车辆的移交,真正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
今年,丹凤县检察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全力支持监察机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履行好《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目前,该院已选派刑事检察部优秀年轻干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公诉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郭靖到监察委员会作“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职务犯罪证据收集与指引”和“非法证据排除”专题培训。在检察机关开展轮岗交流活动,向刑事检察部充实了4名年富力强的政法干警。车辆优先安排、人力优先抽调、财力优先保障,只要监察委员会需要配合,检察机关就全力支持。开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丹凤县检察院 董建生)整理:王亚锋 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