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6 10:57:35 阅读量:
现年46岁的赵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出狱后的他没有正当职业,想来想去还是贩毒来钱最快,于是重操旧业。2017年12月的一天,他想起以前同做过监狱的狱友“白某”,希望通过他买到毒品。几日后白某联系好上线“杨某”让其准备120克毒品,并通知赵某前往汉中市城固县购买毒品。赵某与杨某通过微信联系,赵某在开车前往城固的路上通过微信转账给杨某1万元。两人约好在城固高速路口旁的加油站见面,两人在车内进行交易,赵某使用杨某提供的冰壶抽取少许样品进行吸食,在检验完毕后赵某将剩下的1万元毒资交给杨某,并将购买的毒品放入扶手箱内开车离去。赵某开车到家之前被提前埋伏的民警抓获,从赵某驾驶的车内查获毒品疑似物120克,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毒品疑似物确认为化学材料环已胺。赵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汤树芳 编辑:张阿妮 运营总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