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四强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4 16:31:09 阅读量:

 洛川县检察以公正廉洁执法为导向,通过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强化监督、强化责任、强化廉政教育、,全面营造廉政文化建设氛围,层层传导廉政责任,保证了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多年未发生任何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人和事。

强化廉政文化建设。该院十分注重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该院检察文化建设中,把廉政文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制作形式多样的廉政标语和图片,时刻提醒全院干警廉洁自律要从平时的点滴做起,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

强化监督,保证廉洁从检。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警钟长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该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向“人民汇报”检察工作等方式,保障监督渠道的畅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保证干警执法办案的廉洁性。

强化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该院多年坚持党组书记、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内设机构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检察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强化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常鸣。该院坚持在例会经常性的组织干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及违法违纪案件通报,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使全院干警经常性地接受廉政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作者:郝志宏     编辑:刘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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