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案件质量评查促进 规范司法行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20 12: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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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管理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检察综合业务部,负责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部室对被抽调的评查人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应当积极配合并给予时间保障,不断充实评查力量,强化工作督导。
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年初制定了《2018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对评查范围内容、评查标准、方法步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网上评查为主、网下评查为辅,重点评查侦查监督业务中不批捕、批捕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公诉业务中的撤回起诉、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在流程监控等管理活动中发现存在严重程序违规、不当干预、缺少制约程序等问题的案件,严格对照评查标准认真开展评查,保证评查数据的真实性,确保评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实现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证监督效果。
确保取得实效。检察综合业务部对评查人员的评查意见进行汇总,审查,形成案件评查报告,将评查结果等次分为为优质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评查意见,督促整改纠正、查究责任、切实解决问题,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
(作者: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周山渝)整理: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