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烟头“烧”出牢狱之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7 13:58:45 阅读量:

 近日,平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有期徒刑10个月。

经查,2016年,家住重庆的男子赵某到平利县某工厂务工,期间与与女工王某结识,后在王某租住的房屋同居。201712月,两人因琐事争吵,王某提出分手,赵某一气之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被褥上,导致房屋起火。幸亏附近村民发现,及时参与救火,避免严重后果发生。经鉴定,被烧毁的物品价值5500余元。

作案后,赵某潜逃回重庆,20182月,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赵某主动认罪,并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王某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每一段感情都是以美好开始的,当出现矛盾而无法挽留时,也应彼此尊重,相互祝福而祈盼各自安好。如用赵某的方式欲结束感情,换来的只有牢狱之灾。

作者:方亮    作者: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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