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丹凤检察院“两长”同堂办案 彰显司法权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2 14:54:07 阅读量:

 2018411日,刘某某、何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在丹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院长李绍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贾无琦、人民陪审员田炜组成合议庭审理。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家锋同志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法院干警以及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干警等30余人在场旁听。

 

庭审前,朱家锋同志全面审查了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询问了被害人意见,综合全案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在庭审现场,他宣读起诉书铿锵有力、讯问被告人有条不紊、出示证据思路清晰、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有力的指控了犯罪,并当庭开展了法庭教育,宣读了检察寄语。经过法庭审理,两名被告均当庭认罪悔罪。该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悉,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所有员额检察官深入办案一线,从提审阅卷到出庭公诉,全部亲力亲为,切实践行司法改革制度下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的要求。目前,检察长带头办案、出庭支持公诉已成常态,这一举措不仅能够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提高检察官办案积极性,促进新的办案体制迅速落地生根,更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宗旨。

 

作者:周留 王艺媛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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