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 通讯员:李勇)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配合陕西省庄里监狱,对监狱改造表现比较好的罪犯,组织了一次奖励性外出参观活动,让他们“缅怀革命先烈,感受祖国发展,激发改造热情”。
4月3日,阳光明媚,春风拂面,天气格外的晴朗。20名警察气宇昂扬,10名服刑人员身着崭新囚服走出高墙,精神抖擞依次列队登上囚车,今天没有了手铐,没有了脚镣,每个人洋溢着难掩的喜悦。同样的囚车,不一样的心情。缅怀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车辆行至三原陵前镇,苍劲的渭北革命根据地烈士纪念碑映入眼帘,伴着整齐庄严、肃穆的敬献花篮仪式,所有人员向烈士纪念碑鞠躬、默哀。一名罪犯他曾是阳光少年,也曾心怀梦想,可一次抢劫后的挥霍,彻底让他迷失了,这次教育活动使他决心一定要在党的监狱政策感召下改过自新,从新做人。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随后来到石川河沿岸,干警与服刑人员共同栽植梧桐树,让他们感受到植树要有付出和努力,也要体会到劳动的光荣和价值,希望更多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能够走出高墙,种下自己的新生之树,在这里形成新生的林海。最后来到石川河湿地公园、温泉河湿地公园,今天的湿地公园河水流潺,芳草如茵,廊桥曲回,假山亭台,如一条美丽的玉带静静的环绕在富平县城南北。一名服刑人员感慨的说,在监狱十多年了,没想到能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走出监狱看看,外面的变化太大了,回去一定要将今天的所见所闻告诉其他的服刑人员,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改造,早日出监!
此次活动不仅使服刑人员在缅怀先烈的过程中接受了精神洗礼,而且用事实感染了身边的人,把激发出的动力焕发为更大的改造热情,用自身的行动净化改造环境,重新点燃了新生的梦想。富平县检察院和陕西省庄里监狱的共同配合下,达到预期效果,共同维护了庄里监狱的平安、和谐与稳定。
编辑:王梦苹